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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针对于工作地点的调动,合同里明显规定可以调动,但是当时面试的时候明确告知工作地点缺人,工作以后以工作地点不缺人调走合理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8-03 15:5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看看能否先和对方沟通解决,最后再考虑起诉或投诉。
  • 面试的时候告知的内容不适用于工作后的情况,合理

  • 公司不可以随意调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而且在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公司不可以随意调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而且在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不愿意去,若是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不可随意调动岗位。如果强行调动,可以拒绝。;劳动者还可依相关法律提出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理来说,公司是不可以随便调动员工职务的,哪怕是提升,也要经过双方的协商后才能完成。员工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担任新职位,并且有权拒绝协商后的岗位,若是不牵涉到个人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就无需再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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