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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子在修理厂一个月了!还没修好,目前说还要一个月。我的交通费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4 07:3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理赔项目比较多,你最好是联系委托专业的律师。
  • 可以先进行协商沟通看能否解决,不成的话在投诉或起诉
  • 这种情况下应该是据实际发生费用主张权利。
  • 一、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期间交通费用如何补偿
    1、交通事故全责交通费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负全责的当事人予以赔偿。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交强险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有哪些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过期;
    2、驾驶员未按规定进行年检、车辆未通过年检;
    3、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事故;
    4、撞到自家人、自己名下的车;
    5、事故导致车内的物品损坏的;
    6、对方全责但不追偿。
  • 法律分析:维修费应当由对方承担,但是可以先由自己垫付,然后再向对方追偿。对于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情况,全责方应当承担无责方全部的财产损失已经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中就包括维修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误工费,但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标准。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收入证明。具体赔偿可以协商也可以由交警现场鉴定,判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这个要计算,按你一个月要用多久的车换成费用,
  • 非经营性车辆在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可由侵权人赔偿,具体数额由法官根据受损人的实际情况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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