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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揭房归谁?现在两个人都不想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6 16:1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以进行拍卖,建议起诉离婚为宜
  • 你好,这种情况下共同所有,双方平均支付按揭款。
  • 你好,请问房产谁的名字?谁付的首付款
  • 起诉离婚按揭房的处理:
    1、如果按揭款没有完全还清,如果贷款人一方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则应当支付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
    2、如果按揭款已完全还清,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竞价取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按揭房屋。若夫妻双方无法就按揭房屋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时,按揭房可以让男女双方协商分割。按揭房有争议的,法院不会直接判决,会按实际情况确定使用人。双方对还没取得所有权,或还没获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会按实际情况判决让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以上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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