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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被别人种了桃树地瓜那些。被我销毁了要付法律责任吗?

土地纠纷 2023-08-06 19: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证据证明的,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 法律分析:搜集证据,报警处理或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 法律分析: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因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的物进行破坏性或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三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
    第三百三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 你好,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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