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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方谈恋爱,女方怀孕了要打胎,南方给了四千块钱,然后女方要一万不给就起诉,这个起诉能成立吗

同居 2023-08-14 09: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符合起诉条件,至于判决结果,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的咨询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部分打胎费用,至于数额,看花费的医疗费数额

  • 朋友你好,我认为如果你打胎的话,可以起诉男方,如果他钱也不给你拿什么也不管,你也不关心你就可以起诉
  • 你问起诉的话案子是否成立,要看你起诉什么,诉讼标的是什么。
    如果是起诉男方承担子女抚养费,那就是合法的,完全成立。
    如果是起诉要求男方结婚,那就是非法要求,法院不会受理。
  • 起诉当然可以起诉,双方发生性行为导致女方怀孕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因人流导致女方不孕的也并不属于男方的直接过错,因此,对于女方要求男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甚至损害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女方诉请。但是如果双方之前在一起同居的,法院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2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 能成立,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 你好,可以成立,如需帮助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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