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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电脑被我意外损坏,赔付意见不统一

消费者维权 2023-08-06 15: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
  • 评估价值,进行赔偿。必须滴
  • 公司电脑摔坏了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在摔坏过程中当事人是否有重大过失,如果是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应当按实际价值赔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保管期内,保管物品损坏,无偿保管人只要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是不小心造成的公司财物损坏,可以协商处理,一般情况下可以主动和公司协商,只要不是刻意摔的,大多都不需要赔偿,如果公司有明确的损坏财物赔偿制度,按制度规定赔偿。
  • 法律分析:可以与客户协商,协商不成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可以协商解决索赔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第五条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所列事件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第六条 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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