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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在异地非正常死亡需要强制火化吗

遗产继承 2023-08-06 2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 原则上 异地死亡的,应当就地火化或者就近火化。二 经过死亡当地的批准 死者是可以运回户籍地火化的。三 审批条件(以浙江宁波为例 各地有所区别 请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按本条例规定应当实行火化的人员在异地死亡的 应当就地火化;死亡地无火化殡仪馆的 应当就近火化。因特殊原因 丧主或者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需要将遗体运回死者生前居住地火化的 应当持死者生前居住地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经死亡地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2)申报条件:外地人员在宁波市死亡后 要求运回原籍火化。(尸体的运送 除特殊情况外 必须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4)申报资料;1死者亲属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的书面申请2公安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3死者原籍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本地死亡的外地人运回原籍火化)4死者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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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必须火化。 国家出台的殡葬条例及相关文化提倡倡导火化,目前法律规定没有强制要求火化。少数民族则尊重其传统殡葬方式。虽说是提倡火化,公民死亡后其亲属亦按照国家和本地要求进行火化。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九条 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
    第十一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必须火化的遗体,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后火化。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在医院(含其他医疗机构)死亡的,丧主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并办理手续后火化。(二)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者遗体,由司法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丧主办理手续后火化。(三)无名、无主遗体,由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
  • 法律分析:一 原则上 异地死亡的,应当就地火化或者就近火化。二 经过死亡当地的批准 死者是可以运回户籍地火化的。三 审批条件。法律依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按本条例规定应当实行火化的人员在异地死亡的 应当就地火化;死亡地无火化殡仪馆的 应当就近火化。因特殊原因 丧主或者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需要将遗体运回死者生前居住地火化的 应当持死者生前居住地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经死亡地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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