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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中途被开除,不给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3-08-07 06: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支付实际工资,找当地劳动局
  • 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了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去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申请了仲裁,但是对仲裁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日内拿着仲裁裁决书到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若协商不了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去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申请了仲裁,但是对仲裁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日内拿着仲裁裁决书到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被开除不给工资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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