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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注销税务?但是有一个官司,可以注销吗

公司税务 2023-08-09 17: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法律分析:公司有诉讼的,一般不可以注销。公司要经依法清算后,才能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在公司进行诉讼时,权利义务关系尚未明确,公司的清算组也不能准确的确定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清算组成员有前款所述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已经清算完毕注销,上述股东参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直接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企业需要注销的,是要去到税务局清缴注销之前所欠的税款的,要去税务局交在注销之前需要结清的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企业因解散、破产;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等其他原因注销的,应当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 企业需要注销的,是要去到税务局清缴注销之前所欠的税款的,要去税务局交在注销之前需要结清的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企业因解散、破产;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等其他原因注销的,应当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 法律分析:公司在诉讼被告期间可以注销,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则应当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债权人主张的公司债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赔偿的前提是债权债务查证属实。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区分注销公司时依法清算和未清算两种情形。如果在当事人起诉后,公司依法成立了清算组,依照公司法等规定进行了清算,则诉讼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当事人可以依照公司清算程序实现自身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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