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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断交一年,以前缴纳的年限一定清零吗

社会保险 2023-08-09 2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对职工医保要交多少年可以终身享受没有规定。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有一定的差异。缴费年限长的可能是30年,短的可能是15年,男职工和女职工也不同。由于男职工60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一般规定男职工比女职工多缴费5年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职工医保断交后,年限不一定会清零。具体时间:
    1、职工医保断交之后不会作废,只是说断交三个月以内可以续缴,参保年限不会作废;
    2、若是断交三个月以上再续缴的话,前面的参保年限就清零了,意思就是重新参保。
    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续保的情况有哪些
    1、单位中断缴费,含未按时足额缴费,医保暂停记入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并封锁账户,停保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由单位自筹资金按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2、中断缴费一年以内续保的,自续保生效之日起发生的住院费可以报销,续保前产生住院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中断缴费一年以上设有6个月的免付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征收机关申报,并由征收机关核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的,由征收机关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征收机关按该单位的经济状况、从业人员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其应当缴纳人数和金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规定数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由征收机关据实结算。
  • 医保停缴,缴费年限不会清零。医保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计算的,如果当事人暂时停缴的,可能会暂停享受相应的的医保待遇;但是补缴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又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其缴费年限也会继续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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