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把房产证更改我女儿姓名,那么房产是我女儿还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7 11:4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所以,想要该房产只是你女儿一人所有,那么需要双方签订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产只是赠与你女儿一人,与他人无关。
  • 你好,如果你有明确说明这房子是给你女儿个人的,同时有公证,那这房子就属于你女儿个人的,否则就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 若你明确赠与你女儿的,那么属于你女儿的个人财产。
  • 你应该公证该房子为你女儿个人所有
  • 我们需要具体电话沟通后确认。
  • 你好!请具体详细沟通一下
  • 法律分析:
    1、原有名字的改变。因权利人自身改名的,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即可;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对方的名称,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即可;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
    2、房产证名字减少。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要减少,则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现有产权人,产权人就相应的减少;
    3、房产证增加名字。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对于夫妻之间,要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有些地方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增加,但有的地方可能不能直接办理;
    4、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1、原有名字的改变。因权利人自身改名的,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即可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对方的名称,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即可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房产证名字减少。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要减少,则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现有产权人,产权人就相应的减少、房产证增加名字。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对于夫妻之间,要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有些地方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增加,但有的地方可能不能直接办理、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1、原有名字的改变。因权利人自身改名的,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即可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对方的名称,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即可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房产证名字减少。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要减少,则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现有产权人,产权人就相应的减少、房产证增加名字。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对于夫妻之间,要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有些地方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增加,但有的地方可能不能直接办理、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泉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