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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村委会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清理三大堆的名义下达“三天内自行拆除村民自建建筑,否则村委会代为清理”通知是否合理?该建筑占用1.2亩集体土地,村民赖以生产,强拆会导致该村民无收入来源。这种情况下村民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土地纠纷 2023-08-10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在现有法律,村委会是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力,如果村委会要收回土地,按程序应该先通过村委会讨论,确定收回的方案和补偿的标准,然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审议通过,方能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通过行政手段解决
  •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在现有法律,村委会是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力,如果村委会要收回土地,按程序应该先通过村委会讨论,确定收回的方案和补偿的标准,然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审议通过,方能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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