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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说了招长期工 但我只做了3天

其他 2023-08-12 1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建议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要求与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但从你的信息看,你一周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24个小时,因此你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应算全日制。
    因此,应属于公司未与你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你依法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相关经济补偿。建议你向公司提出异议并向当地劳动局投诉。
  • 用人单位最长要在用工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则需要每月给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最多给十一个月。并且还需要及时补签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的劳动合同,逾期签订的,从第二个月起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报酬。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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