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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宫外孕。要求我赔偿5000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8-12 23: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女方做手术的费用以及后续的康复营养费5000元。我觉得合理
  • 法律分析:感情问题分手,双方协商解决。宫外孕没有达到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标准,需要承担部分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主张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实际的费用为准。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具体描述一下你的具体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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