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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名下,判决离婚,归我所有,然后还需要过户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5 10: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 离婚之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离婚后,房子一般是需要过户的。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或者对方的名下的,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不需要缴纳契税。但如果房屋原本就登记在该当事人本人名下的,不需要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离婚之后,认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后,一般还需要办理过户相关手续的。即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或者对方的名下的,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不需要缴纳契税。但是如果房屋登记在该当事人自己名下的,不需要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离婚之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离婚房子一般是需要过户的,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或者对方的名下的,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不需要缴纳契税。但是如果房屋登记在该当事人自己名下的,不需要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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