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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我和我老公两人之前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然后有30天冷静期当时去签署申请离婚的时候都是双方自愿的,这几天他突然反悔了如果我要上诉的话那之前的申请自愿离婚的协议能算数吗

起诉离婚 2023-08-14 09: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他反悔了,之前申请自愿离婚的协议,自然作废。你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自愿离婚协议书包括的内容有:
    1、双方当事人,男方,年龄、民族、职业、身份证号码、住址,女方,年龄、民族、业、身份证号码、住址,经商定,达成以下自愿离婚协议;
    2、双方自愿离婚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自愿离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自愿协议离婚的条件有:
    1、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你好,由于对方已经反悔,所以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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