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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坐牢,妻子没有判决书,也不知道在哪个监狱,没有财产,孩子纠纷,怎么离婚

起诉离婚 2024-03-12 14:0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们可以帮你查到判决书后起诉离婚,这种情况下孩子肯定是妻子抚养
  • 你好,离婚可以去男方监狱的地方
  • 你好,可以跟我说下情况
  • 一方坐牢离婚的,有3个步骤。分别是:
    1、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2、服刑人员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会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3、人民法院会按照诉讼程序到监狱进行调解,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法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方在监狱如何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立案后,法官会择期前往监狱开庭。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同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人民法院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法判决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
    三、四项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丈夫在监狱里面,该这样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去正在坐牢的人的服刑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人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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