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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根据已故公婆遗嘱办理了老人房产继承公泟,由他们的己婚第三个儿子继承,2023年6月第三个儿子因意外死亡,但在死亡前,第三个儿子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请问现在公证书还有效吗?第三个儿子的老婆能继承老公房产办理房子过户在自己名下?

遗产继承 2023-08-16 12:2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证书有效,第三个儿子死亡,如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追问】第三个儿子的老婆己经到不动产中心去办理过户手续时,不动产中心不同意办理,工作人员说,房子没有过户在三儿子名下,配偶不能遗产继承,想 有过户有2种方式;1重新公证
  • 你好,关于继承房子过户的问题去子女都需要当场签字
  • 你好!不能,因为还没有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 可以打遗产继承官司确权后就能办了。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公证书一般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需注意的是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中有注明必须在某一期限内继承的,则需要在该期限内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可以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房产继承公证书一般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需注意的是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中有注明必须在某一期限内继承的,则需要在该期限内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您好,已经办理了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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