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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鉴定报告

房屋产权 2023-08-16 08: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边不能看出您的详细诉求,请您继续完善一下具体问题,以便我们更好为您解答。
  • 你现在想要咨询鉴定结果的事情吗?
  • 你好,建议咨询专业的鉴定机构
  • 房屋鉴定报告?想咨询什么

  • 一、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管
    1、房屋鉴定找寻的部门具体如下:
    (1)一般要找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如果是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找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3)较为专业的质量鉴定,政府部门会寻找第三方中介机构,如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有关的质量评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房屋鉴定分为几个等级
    1、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
    4、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
  • 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的房屋鉴定,其鉴定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
    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
    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
    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

  • 房屋鉴定报告有效期一般为5-10年。房屋安全鉴定就是由专门的机构对房屋的安全性做出科学的评价,确保居住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未经房屋鉴定的房屋,居民平时要定期观察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现象。

    法律依据:
  • 您好,请说一下您的具体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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