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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流拍后没变卖,二次流拍后6个月后能申请以物抵债?

二手房 2023-08-15 1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第一次流拍即可以物抵债。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九条 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符合以上的条件即可签订冲抵协议。签订该协议后,约定部分的债权债务冲抵,即该部分债权债务履行完毕。
  • 二拍流拍后10天内确认是否以物抵债,不抵债的法院应当在流拍后15天内发起变卖。按照法律规定,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
    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法律依据:
  • 二拍后以物抵债新规包括: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专虑以货币属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
    财产暂时难以变现并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办理以物抵债。
    以物抵债工作,应当注意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各级行有关部门应当合理商定抵债财产价格,妥善保管和处置抵债财产,加强对以物抵债工作的管理,促进抵债物品保值增值,尽量减少信贷资产损失。
    以物抵债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依据法院及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相关当事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办理;
    2、以物抵债协议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方能生效的,必须办理报批或登记手续;
    3、抵债资产为国有企业关键设备、成套设备、重要建筑物等需要政府机关批准方能转让的,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报批。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以物抵债基于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发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破产还债程序中,破产清算组以破产企业的非货币财产折价偿还银行债务,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二)在破产还债程序中,破产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议,以企业的非货币财产偿还银行债务,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并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
    (三)在企业破产还债程序以外,根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以债务人的非货币财产折价偿还银行债务。
    (四)债务人和债权银行签订协议,以债务人的非货币财产折价偿还银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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