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三年前被诊断抑郁症

工伤索赔 2023-08-17 1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抑郁症的诊断标准,包括三条核心症状和七条附加症状。
    抑郁症的诊断标准:
    1、三条核心症状。三条核心症状包括:心境低落;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兴趣和愉快感丧失,导致劳累增加和活动减少的精力降低。
    2、七条附加症状包括:注意力降低;自我评价和自信降低;自罪观念和无价值感;认为前途悲观暗淡;自伤或自杀的观念或行为;睡眠障碍,食欲下降;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有抑郁症的患者自己要注意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避免产生对医治的恐惧心理。如果身边有抑郁症的患者,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防止有些言语会刺激到患者,还要多陪伴以及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避免产生自残、自杀的念想。法律依据:
  • 抑郁症进行司法鉴定应当提交: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等;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抑郁症可以进行司法鉴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和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