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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职人员,2020年被诊断重度抑郁症

工伤索赔 2023-08-17 1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我国患有抑郁症的人是比较多的,而抑郁证是属于一种精神的疾病,当一个人有工作压力、生活压力比较大时,就有可能患抑郁症,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班期间得了抑郁证并不属于工伤,上班期间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患有职业病才属于工伤,而抑郁症并不是职业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抑郁症对人的健康会有很大的影响,一般都是由于精神过度紧张和焦虑引起的这一现象,患者如果出现了严重的打击,都可能会引起患者出现了抑郁症的现象,抑郁症的患者通过使用长期用药,才能够有效的缓解病情,避免出现疾病更加严重现象,对人身体恢复有很好的辅助效果,有的患者如果出现了抑郁症的情况,是被公司辞退的,但是具体情况是根据患者的个人身体状况而定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抑郁症对人的健康会有很大的影响,一般都是由于精神过度紧张和焦虑引起的这一现象,患者如果出现了严重的打击,都可能会引起患者出现了抑郁症的现象,抑郁症的患者通过使用长期用药,才能够有效的缓解病情,避免出现疾病更加严重现象,对人身体恢复有很好的辅助效果,有的患者如果出现了抑郁症的情况,是被公司辞退的,但是具体情况是根据患者的个人身体状况而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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