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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律师您好我1998年解除非法同居自己起诉的我那时候小不懂法律审判长把我口粮田也写入协议书说我放弃口粮田。后来土地确权也没有通知我、现在农经局重新确权但是村里书记不给我盖章说是把我的口粮田确权给前夫妻子孩子名下目前村里没有我的地。这次国家文件新规定每个离婚妇女必须分上地,我的口粮

同居 2023-08-17 15: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先和对方协商,协商未果,可以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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