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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务员应该享受基本法待遇,却享受不到。该如何维权???(2011年,年末)【具体内容——基本法明文写出:业务主任享受住院医疗最高10000元(医保用药范围之内)||亲身经历:实际花了9800元(医保用药范围之内),报销只有4600元。后去单位询问,工作人员从电脑调出团体医疗告知,全年医药费只有2000,床位费5400,和公司宣导不吻合||针对该问题,我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2-04-30 14: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与公司的关系首先应当申请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如果是劳动关系,你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关系的 规定给你交纳医疗保险,否者你有权申请裁决要求单位给与赔偿 如果仅就公司公告宣传的 项目问题进行索赔,这是典型的宣传与实际履行不符合的现象,宣传应当认定为要约邀请,相关人员接受了要约邀请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愿,公司在没有其他声明的情况下与你订立合同,那么该宣传内容就应当作为合同条款,公司应当履行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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