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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今天出院以报医保,明天换家医院可以再次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8-23 1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但有方法。医保住院出院后再入院时间间隔若不够,未超过15天,不能使用医保报销。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住院后短期内可以办理再次住院。对于因治疗后短期内再次住院,但上一次住院费用尚未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和个人身份证、加盖医保专用章的住院证、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到再次住院的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应包括上一次住院资格确认书编号、出院时间、自费金额、增付金额、申报金额等内容。医院医保科根据上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网上录入上次住院医院的结算信息,然后开具法律依据:《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
    一.出院结算医保结算流程出院手续办理流程
    1.出院结算时,首先经过护士站办理相关手续,查看是否有出院带药并确认出院结算时间及相关事宜。
    2.自费人员携带住院押金收据,直接到住院处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3.如果是离休医保人员结算,应该先由护士站传送,再经医保办审核后方可办理出院结算。出院时需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医保卡(如有急诊费用需、并带齐)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4.新农合医保病人出院时携带住院甲金收据、合作医疗证(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份(如办理转的需带转诊证明)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 可以报销的。就是要在办出院的那个医院开一个转院证明,在新住院的医院合疗从新登记,手术做完出院就可以报销了。
    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报销时间的期限为一年,一旦过了一年的这个期限,再去指定地点去报销,则是没法实现的,所以只要是出院以后的一年时间内去报销,都是可以的,一旦过了这个期限就要续保。在报销标准中,一级医院不需交纳起付标准费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
    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有关慢性病医保时效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我们报销的时间期限是一年,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期限,可能就要到指定的地点去报销不过这很难实现。
    一般出院以后一年内都可以报销,一旦要是过了这个期限可能就要续保了,报销也相对比较难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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