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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赵律师 我这边有一套05年花了四十万买的商铺,这个市场商铺是组的村里的土地,是属于村里集体土地 ,然后我跟市场签的协议是三十年的转让使用权,协议上显示我可以再次转让,他的这种形式类似以租代售,去年七月六日封闭了市场不能经营他们给我们的解决办法是把剩余十三年的钱还给我们,我这个商铺之前我每年往外租赁一年二十多万,现在还剩下十几年的时间相当于我损失两百多万,我现在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土地纠纷 2023-08-24 15: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受让方交付的转让费一般不能要回,要回的需要为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按照协议或所签合同上的具体转让期限来确定,转让费一般是商铺转让的,一个交的一个费用,就是说商铺连里面的材料以及相应的门面,这更多的是一个经营权的一个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店面提前退租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交纳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根据实际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由当事人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不能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站内律师咨询电话,拥有12年民事案件处理经验的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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