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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7年4月1日进入公司,于2012年4月30日因迟到1.5小时被公司罚款100元人民币,因不服与上司发生口角被公司辞退,请问:这样能否拿到赔偿金?

其他 2012-05-27 18:3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公司恢复你的劳动关系,如果你不愿继续工作,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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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从08年以后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可以拿到赔偿金,签了劳动合同?买了社保? 具体情况电话详聊
  • 可以.按照你的实际工龄,08之前的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08年之后的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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