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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宅基地应该怎么处理

土地纠纷 2023-08-27 19: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应该找政府有关部门了解。
  • 你好,你是在原宅基地上兴建吗?
    【追问】乡政府不让在原宅基地建
  • 可以申请办理重建房屋的
  • 宅基地纠纷处理程序一般流程有: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纠纷处理方式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有争议宅基地的处理方式有协商解决、行政解决、司法解决。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无偿使用;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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