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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产品与商家实际宣传效果严重不符

消费者维权 2023-08-26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收集你方所说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然后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权的

  • 法律分析:如商家夸大宣传,与商品的实际作用明显不符的,应当认定属于气质,需要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商品房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如果该宣传广告对购房者的购买意图产生重要影响,或者对房屋的价格产生重要影响,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商就要承担虚假宣传对买房者造成的损失。
    房地产商如果进行了虚假宣传是可以追究责任。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
    】:由于商家的夸张宣传,导致收到的实物与宣传不符,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根据商家过错程度酌情要求其赔偿邮费等实际损失。只需证明损害和因果联系即可。
    对于群体性损害的消费者,可以组成“维权诉讼同盟”进行代表诉讼或集体诉讼,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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