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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我申报工伤超期现在医疗费不能报销,我该咋办

工伤索赔 2023-08-27 11: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后报销时间一般不会过期,但是其中的医疗费的报销时间可能会过期。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的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需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如果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后报销时间一般不会过期,但是其中的医疗费的报销时间可能会过期。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的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需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如果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个人申报工伤医疗费可以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
    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
    一、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后报销医疗费用有期限,用人单位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报销工伤保险待遇一般没有期限,材料齐全可以随时到工伤赔偿机构进行报销处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你好,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或社保部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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