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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生育津贴是28107 产假期间单位按我正常工资3800发给我,多出的生育津贴公司不给我,我该怎么做

社会保险 2023-08-28 17: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收集证据材料直接仲裁维权
  • 你好 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休产假期间单位正常发给劳动者的正常工资,基金补贴给单位的,直接打到单位账户上。津贴高于工资的差额单位要给职工,单位不发工资的津贴要全部给个人。
    如果产假期间单位不发工资/少发工资/克扣工资的就是违法行为,公司拿了生育津贴不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生育津贴要扣除每月实发工资进行发放,有三种情况:
    1、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2、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休产假期间单位正常发你的正常工资,基金补贴给单位的,直接打到单位账户上。津贴高于工资的差额单位要给职工,单位不发工资的津贴要全部给个人。如果是公司帮职工进行生育保险申报的话,社保局会把这笔钱打到公司关系社保的银行账号上面,然后由公司再发放给员工。
    这种情况的话,一般公司都是会打到工资卡上的。也就是说,生育津贴跟工资一起发。(详情最好咨询公司人事部或者财务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 你好,详细说明一下具体情况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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