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了,法院把抚养权判给我了,户口不肯让我迁走

其他 2023-08-29 16: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男方不给女方探视权,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要求更改抚养权
  • 有抚养权可以强制迁走户口。经法院判决离婚或子女归一方抚养而对方不出具户口簿的,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说服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法院现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法律依据:

  • 法院一般是不管孩子迁户口的,但可能会管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而使孩子迁户口,还是根据法院的抚养权盘判决书或调解书而要迁孩子的户口的,都要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抚养人想将孩子户口迁入而对方不让迁的,抚养人可以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持判决书到户籍机关办理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