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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转学没接受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8-31 10: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地域不同,转学接受学生也是有规定的。如果自己计划给孩子转学,首先要做的是到接收学校问清楚要怎样做,不能盲目的就转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法律分析:所在学校发出转学申请,无论原学校同不同意,都会转走的。但是转学没有正当理由,学校和教育局有权拒绝办理。如果是学校单方面原因不给学籍的话,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
    一般都是会给出学籍的。
    具体流程:
    1、转学必须要先联系接收学生的学校,你必须先去这所学校取得联系,
    2、在该学校同意接收你小孩的情况下,拿一个接收条文去你小孩的学校盖章鉴字后,再给你的小孩打转学证
    3、如果不给,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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