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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案件到法院了当事人还不赔偿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31 23:2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院已判决了吗?判决后可以申请执行
  • 在裁决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理
  • 你好,判决书已经生效了吗?
  • 刑事案件对方不赔偿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如果对方不赔偿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不赔偿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您好,具体情况需要详细陈述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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