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公的公司是以妻子名注册,公司负债妻子会不会被连累?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27 14:23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单位失信,不得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 《意见》明确单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纳入失信名单。人民法院发现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可能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进行自查并作出相应处理;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存在错误的,应当责令其及时纠正,也可以依法直接纠正。 单位被限消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可以因私消费个人财产 单位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因私消费为由提出以个人财产从事消费行为,经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 您好,首先要确定公司的性质,如果该公司为一人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双方是这企业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股东只是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则股东财产不受影响。
  • 请问您法律问题目前处理好了吗?是否还有相关疑问呢?
  • 你好 会的 有名字的人才承担法律责任A
  • 企业 如果负债,法人和股东都会受到影响
  • 你好,这种情况公司负债妻子会被连累
  • 你好,是担任公司的法人吗?
  • 你好,是否有相关的合同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协商的
  • 你好,这个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分析
  • 婚后公司负债谁来偿还的确认方式:若认定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偿还,若不属于前述债务范围,则认定为个人债务范畴,由个人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您好,建议出示相关证据证明
  • 您好,您是否了解该笔资金的用途来源呢?如果是公司债务,妻子不用承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欠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有偿还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若公司法人是您的妻子,公司负债的话,您的妻子会负首要责任。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你好这个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 会如果你是法人的话,就会连有连带
  • 你好,这个情况妻子也会受到牵连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