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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子在4月初立案的 在8月7号开庭审理的 我的证据充足 为什么不能结案 都一个月了也没消息 给法官办公室打电话也没人接 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9-04 10: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如果不能打通法官的电话,您也可以给法官写信,催下法官办理。
  • 您好,建议继续联系办案法官或者到法院了解情况,谢谢。
  • 您好,与主审法官沟通处理
  • 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又或是其他程序,都是有审理期限的,审理期限过了还没有出判决,可以先和法官沟通,沟通无效的,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渠道反映:
    1、向同级检察院反映。
    2、向本法院监察室反映。
    3、向上级法院反映。
    4、拨打12368热线留言投诉,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法律依据:
  • 法院立案后一直没有消息的处理办法如下:可以向法院了解具体情况,或者申请立案监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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