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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我在一个猪厂喂了三年猪,但未和他们鉴定劳动合同,前年因满60岁,猪厂不让我干了,就回家呆了半年,去年腊月里因猪厂却人手,厂长又打电话让我去帮忙,我就去了,在今年六月份,因厂里放树被树技划了一下眼睛,厂里让我去看眼睛,在医院检查完发现眼睛不要紧,但查出来得了肝癌,请问一下我能否找猪厂补偿我一点钱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7 14: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肝癌不是上班引起的厂子没有赔偿的权利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建议最好还是先和工地协商,如果真的没办法了再走法律途径。毕竟为了赚钱养家,农民工实属不易。公司和工地老板应该体谅,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及时送去关怀和相应的补偿金。
    当老板拒不赔偿时,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但是在此之前一定要做好工伤认定,避免用人单位不认账。开具工伤认定书,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能够有效证明伤者属于该用人单位的员工。此外还需要出示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确保受伤情况属实。
    之后即可向劳动部门上交自己的工伤认定书及其复印件,之后相关部门就会派出调查人员前去核实此事。经过查实之后已经会给伤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若是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话,则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地及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并且根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地受伤可申请工伤赔偿。且在职工停薪留职期间员工之前所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支付。若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则康复期间所请的护工费由公司承担。
    总之我国的法律保护民工们的一切合法权益。
    要是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话,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公司及工地的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期间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应该由雇主对其进行经济赔偿。
    要是上诉至法院之后雇主仍态度强硬的话,受害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利根据情况对雇主的财产进行变卖等操作为受害人提供经济补偿。
    其实农民工在社会上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更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 你好,可以要求给付治疗眼睛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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