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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公中风,儿媳不照顾不给吃犯法吗?

子女抚养 2023-09-11 16:0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法律层面上,儿媳一般是没有照顾公公的义务,但是从家庭伦理,儿媳应照顾公公。如果儿媳故意虐待公公,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你这里描述的情况不够详细,可以联系律师详细解答。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儿媳妇并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是她可以协助自己的丈夫赡养,做一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尽自己的一份孝心,但是男方却不能够强求她。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犯法,建议报警处理。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儿媳对公公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但是如果有约定或者公婆自愿要求儿媳履行赡养义务,则儿媳应当承担赡养责任。
  • 你好,要照顾好公公哦,不容易
  • 媳妇不照顾婆婆不犯法。法定赡养人包括有成年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儿媳并不是法定赡养人,所以,不照顾婆婆是不犯法的。但是,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儿媳妇不照顾公婆的行为一般是不违法的,仅对自己的亲生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老年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媳妇不照顾婆婆不犯法,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儿媳对配偶的老人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只有协助赡养的法定义务。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一般都是老人的子女以及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可以由老人到法院起诉、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或者请民间组织调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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