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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 可以卖掉吗

房屋买卖 2023-09-09 10:0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双方买卖的房屋虽然未领取产权证书,但并不因此影响对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双方如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出卖方交付房屋,买受方支付房款。 买受方不能以房屋没有取得产权证书而主张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果买受方以房屋没有取得产权证书为由,违反买卖合同约定,不予或拒绝支付房款,买受方将构成故意违约。 买受方故意违约的结果,致使出卖人的房屋未及时转让,客观上造成一定损失。买受人需要按合同约定赔偿出卖人经济损失,或者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一方是否故意违约,也是法院决定是否调整违约金的考量因素。 在不动产交易中,签订不动产转让合同是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的原因,不动产所有权发生移转是签订合同的结果。该合同是否有效,不取决于准备转让的不动产所有权是否能够实际转让,而取决于双方签订的合同这一原因行为本身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215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屋登记只是一种公示方法,房屋登记与房屋买卖合同相结合才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 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该规定仅为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违反该条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因此,当事人双方买卖的房屋虽未领取产权证书,但并不因此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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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还未下来是可以买卖的,房产证是房屋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是能够证明房屋物权的文件,尽管房产证没下来,不能转变物权,但是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生效,所以,房屋还是可以买卖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产证还未下来是可以买卖的,房产证是房屋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是能够证明房屋物权的文件,尽管房产证没下来,不能转变物权,但是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生效,所以,房屋还是可以买卖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房产证还未下来是可以买卖的,房产证是房屋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是能够证明房屋物权的文件,尽管房产证没下来,不能转变物权,但是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生效,所以,房屋还是可以买卖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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