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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交通事故,小腿两处骨折,住院治疗一个月,后期还需要拆钢针,应该怎样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0 12: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你到司法鉴定中心详细咨询了解。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协商处理法律问题

  • 法律分析

    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伤残鉴定委托书。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
    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
    其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是什么
    1、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是: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的检查报告;
    (3)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4)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十条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3、鉴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
  • 伤残鉴定需携带伤残评定申请书、医院的诊断证明、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评定费用材料到处理当事人伤残事故的部门递伤残鉴定申请书,凭申请书获取此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拿此文书(一定是签字盖印的)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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