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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地产公司上班,算销售嘛,工作时间特别长,然后三个月工资我拿到手只有一千多

讨薪 2023-09-11 09: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说一下具体情况,可以协助处理
  • 你要咨询的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
  • 您好。上班多久了,签合同了吗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在现实生活中销售类的工作一般会依据销售额确定工资总额的,销售员以基本工资作为底薪,再加上销售的提成就是职工的工资总额,销售提成是销售员重要收入,销售提成作为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司拖欠不发放的,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职工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在现实生活中销售类的工作一般会依据销售额确定工资总额的,销售员以基本工资作为底薪,再加上销售的提成就是职工的工资总额,销售提成是销售员重要收入,销售提成作为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司拖欠不发放的,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职工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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