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师你好,我是右手尺骨骨折,自己在家意外摔断的,也是自费医治,现右手还伸不直,出院有一年了,还未拆拆钢板,这种情况能志向相关部门申请做伤残鉴定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1 13: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直接咨询伤残鉴定机构
  • 您好,可以具体沟通一下情况
  • 你可到民政部门去做伤残鉴定
  • 你是先做鉴定干什么呢
  • 自己做伤残鉴定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骨折出院后,一般在伤情相对稳定后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事后进行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这里的伤残鉴定指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骨折出院后,一般在伤情相对稳定后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事后进行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伤残鉴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这里的伤残鉴定指的是劳动能力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