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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是在家意外摔断右手尺骨骨折,自费医治,现还未敢内固定,手伸不直,这种情况能向有关部门申请做伤残鉴定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1 11: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做伤残鉴定,但这个鉴定等级并不是办理残疾证那个标准。
  • 向有关部门申请做伤残鉴定,没有意义
  • 你好,可以直接咨询伤残鉴定机构
  • 你可到民政部门去做伤残鉴定
  • 你是想要主张谁来赔偿吗?
  • 法律分析: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不同于劳动能力鉴定,前者是依据人身损害标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而后者是劳动者依据工伤标准,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如果遭遇人身损害,可以在出院后咨询相关人士是否能够鉴定出伤残。
    如果可以,则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做伤残鉴定。
    需要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害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以及出院小结。
    出院后仍需复诊的,还需携带近期诊断报告;如不能构成伤残建议与赔偿义务人先行协商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第二款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伤残鉴定个人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由司法部门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其中也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因工伤导致的伤残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
    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对于做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伤病情材料原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本;
    4、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申请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需要提供下列证明:
    1、负责受害人诊治的医疗机构病历、检验报告;
    2、被鉴定人的身份信息的材料;
    3、如果属于工伤的,还需要工伤认定书;
    4、司法鉴定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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