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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要预存百分之二十-五十,已经签了合同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9-09 15:2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那你现在的目的和诉求是什么?
  • 您好,建议和公司友好协商。
  • 贷款签合同要注意:
    1、核实贷款银行的商业信息;
    2、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借款用途、币种、数额、利率、期限及还款方式;
    3、注意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4、注意中止合同的条件约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 签订贷款合同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在贷款合同中,双方必须充分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规定贷款的用途;
    2、贷款合同必须明确贷款金额。贷款金额是银行根据借款人申请批准的贷款指标;
    3、贷款合同中应当载明还款期限;
    4、贷款合同中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用什么样的结算方式将贷款还给贷款人;
    5、在贷款合同中,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
    6、贷款合同中要有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贷款签合同要注意核实贷款银行的商业信息;注意在合同当中约定清楚贷款的相应金额、贷款的期限以及还款的方式等信息;注意借款的利息不得提前在本金中扣除;注意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注意留存签订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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