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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网上买的处方药,还有一个过期,这个算违规吗

网络购物 2023-09-10 22: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需要了解下具体情况。
  • 你好,并不属于的,属于有效期内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过期药品是属于劣药,药店销售过期药品的,药品监督部门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销售过期药品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处罚。对于消费者,给予退款或更换所购买的药品,消费者已服用并造成损害的,赔偿损害所造成的损失。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 医疗机构使用假药、劣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 过期药是指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药品管理法》第49条规定属于劣药。药店决不能出售劣药给消费者。销售劣药的处罚是:没收劣药,并处13倍的罚款。 如果你买的药品是超过有效期的,你就到药店直接说明,要求退药是最起码的要求。
    否则你可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以向315消协投诉,甚至在药店打110求助。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药品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产企业及其地址、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标签、说明书中的文字应当清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当印有规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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