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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患了抑郁症,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2 11:43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所述,如患病仍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考虑申请劳动者维权解决。
  • 如果劳动者患有抑郁症,但是不影响工作的,用人单位无权以此解除劳动者;
  • 如果劳动者患有抑郁症,但是不影响工作的,用人单位无权以此解除
  • 您好,现在是什么情况,医生怎么说
  •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 你好 ,是影响正常工作了否
  • 我们可以帮你起诉,可以解决
  • 您好 问题的具体情况说明
  • 用人单位能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或者劳动合同的订立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履行不能,但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患病不能从事被安排的工作的;
    3、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患抑郁症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仅限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成立、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因不可抗拒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一方根本违约等情形。
  • 你好,单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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