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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一个人,交房时需要两个人的名字,可以加名字么

房屋产权 2023-09-11 09: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因现在买房需要审核购房人的购买资格,所以如果您加的人是您爱人或者是未成年子女,是可以加的,但是如果您要加的是您父母或者是成年子女或是朋友,那就要从新进行认购才能加名。购房者如果想增加房产所有权人可以待房产证办理出来以后,去房管局申请加名字的,加上名字的人则拥有了该套房产的一定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因现在买房需要审核购房人的购买资格,所以如果您加的人是您爱人或者是未成年子女,是可以加的,但是如果您要加的是您父母或者是成年子女或是朋友,那就要从新进行认购才能加名。购房者如果想增加房产所有权人可以待房产证办理出来以后,去房管局申请加名字的,加上名字的人则拥有了该套房产的一定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因现在买房需要审核购房人的购买资格,所以如果您加的人是您爱人或者是未成年子女,是可以加的,但是如果您要加的是您父母或者是成年子女或是朋友,那就要从新进行认购才能加名。购房者如果想增加房产所有权人可以待房产证办理出来以后,去房管局申请加名字的,加上名字的人则拥有了该套房产的一定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是的 必须一致的,办理下房产证后可以加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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