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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个签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大包三万,我已付二万现在大包才干了5干块钱的活,各种拖拉,怎么维权

装修纠纷 2023-09-12 14:4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解除合同,理由是不按合同约定索要工程款和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
  • 可以解除合同,理由是不按合同约定索要工程款和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
  • 建议按照合同约定依法维权。
  • 您好,可以根据合同履行。
  • 装修时签订的合同一般为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对装修纠纷的解决流程是:投诉——调解部受理——质检部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现场核查——调解部、质检部依核查结果进行调解——若双方达成协议则进行维修或返工,如果没有的达成协议或者不履行协议的话,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 1、装修合同付款方式通常都是分开工预付款、中期进度款、竣工尾款以及维修保证金四个阶段将款项付清。一般先付工程款的20%,工程完成后付到80%,工程验收后付到95%,留5%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按照对业主较为有利的付款方式签订到合同里。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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