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装修工期已到期,工程只达到进度百分之50,验收日到期时负责人不接电话,不出面,且存在挪用客户装修资金情况,不多付款就不能继续完成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客户付款进度已达到百分之70,如何维权保证已付资金安全。

装修纠纷 2023-12-15 13:1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 您可以尝试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与装修公司负责人沟通,说明您已经付款并且希望他们能够尽快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或者他们不愿意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相关机构投诉。
  • 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解决,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可微帮你详细研究一下
  • 您好,您可以起诉对方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维权保证已付资金安全,必须签订合同处理
  • 主要按照合同如何约定起诉

  • 一、装修款不给可以向法律提起民事诉讼。这种方法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但是程序比较多,时间比较长,多数单位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愿采用。但是如果决定采用,一定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所以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原始的文字资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装修产生纠纷后,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如果确实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产生纠纷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法律分析:装修工期严重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上规定的违约条款来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