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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吃饭不给钱怎么要回!?

债务追讨 2023-09-12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吃饭不付款可以报警。如果是当场就不给钱,饭店提出异议,并要求给付饭钱时,本方拒绝,并使用暴力或其他威胁的办法,强行离开的,行为属于强买强卖,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消费的行为,只是这种行为比较特殊,即一分钱也不付,而不是通常情况下的少付钱或多付钱。
    对此,可以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 客人吃饭不给钱的处理方式:
    1、找客人进行沟通,询问不支付的原因,若属于没有带钱或者确实特别困难的情况,能够理解的可以相互理解;
    2、客人吃饭不给钱,若属于吃霸王餐,有钱就是不愿意支付的情形,可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客人吃饭不付钱,也属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老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吃饭不给钱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仲裁甚至诉讼的方式处理,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则原告应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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